*YAHOO知識家網友提問商標問題摘錄如下:
請問「詐騙集團」可以登記為註冊商標嗎?
*ㄚ信的回覆如下:
大大您好,
小弟不才只懂商標註冊的部分,願就商標部分可否以「詐騙集團」申請商標註冊的問題向您報告:
一.就現行商標法第30條1項7款: 「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得申請商標註冊的規定來看。商標本身為偏激的、粗鄙的、歧視的、或給予他人不快印象的文字或圖形外,若商標本身無前述之情形,但使用於指定商品或服務時,有違反社會公共利益或一般道德觀念等情形者,亦為本款所規範,個案上並應就該等文字、圖形,在註冊當時有關之歷史背景、對社會經濟活動的影響等多方面加以考量。下列情形通常會認為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一)損害國家、民族或社會之尊嚴者;(二)鼓勵或煽惑犯罪、違法或擾亂社會秩序者;(三)非法組織、叛亂團體或盜匪、幫派等集團或個人之標記者;(四)易使人產生恐怖、醜惡感而影響民眾心理健康者;(五)對於某一國家、種族、地區、宗教、團體、職業或個人表示侮辱或不尊重者;(六)違悖倫理,提倡迷信或敗壞風化者等屬之。
所以您以「詐騙集團」申請商標註冊,恐怕很容易被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審查諸公們以本條款加以駁回。
二.另就,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來看,「詐騙集團」已是極為常見的泛用名詞,不易使消費者一見「詐騙集團」即直接聯想到此乃代表您或貴 公司的專屬品牌,因缺乏指示產品/服務來源的商標識別功能,應該也算不具識別性的商標範圍,恐怕也是不易取得註冊的品牌名稱。此可參Google搜尋引擎上約有 12,800,000 項結果 得證,
*「詐騙集團」在Google的搜尋資料連結網址:
三.再就,「詐騙集團」一詞在普世價值來看乃為深度負面,就品牌行銷創新的角度來看,雖頗具創意沒錯,不過負面形象是否能為消費者所接受、信賴;進而產生品牌認同及品牌忠誠度…等現實問題,您也須一併予以考量為是。
以上簡單說明還請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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