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發問問題如下:






如果開一個火鍋,能否註冊地名+姓氏火鍋?


例如:台北老陳火鍋、山東王記火鍋?


現在這樣的方式能通過商標註冊嗎?


感謝您的回答!






  • 2011-05-05 12:31:51 補充

    感謝各位的解答!
    如果地名、姓氏都必須不在專用之列,那這個商標就沒什麼意義囉?
    如果整串申請成功,例如『山東王記火鍋』,但是山東、王記、火鍋都必須不在專用之列,那別人如果申請『老山東王記火鍋』、『正山東王記火鍋』,是否也能通過?
    這樣感覺很沒有保障耶!

    註冊店名,是否還是要像『鼎泰豐』這樣的名稱,比較有保障?






 



*Y信的回覆如下:



版大您好  

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8年1月1日施行的「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第26頁及第29頁:





*4.5.1 描述性的地理名稱:

消費者熟知的地理名稱,即使並非以特定商品的生產或特定服務的提供聞名,對消費者的意義仍僅是地理位置的指示,將之使用於商品或服務,給予消費者的印象,通常只是商品或服務與該地理區域有所關聯的說明,用以表示商品的製造地、生產地、設計地;商品或服務的商業來源地;或服務的提供地,而非識別來源的標識。例如:國家與大城市常為各種商品與服務的提供地、集散地、重要的交易地或匯集地,故將國家與大城市的名稱使用於商品或服務,消費者通常只會將之視為商品或服務的相關說明,故不具識別性。申請註冊的地理名稱若以特定商品的生產或特定服務的提供聞名,則消費者更容易產生地名與來源地的聯想,將其視為產地的說明。


*4.6.1 姓氏:


姓氏使用於商品或服務,通常只是用以表示業主的姓氏,而非作為來源的標識,在競爭同業使用相同的姓氏時,相關消費者即無法藉由姓氏識別來源,且從競爭的角度觀之,相同姓氏的競爭同業不論其進入市場的時間先後,均有自由使用自己姓氏的需要。故原則上,申請人以姓氏作為商標,不具識別性,應證明取得後天識別性,始得註冊。姓氏結合「氏」、「家」、「記」等文字,仍不脫離姓氏的含義,與單純的姓氏無異,適用相同的識別性判斷原則。若姓氏結合其他文字後,已脫離單純姓氏的意義,則得核准註冊。






您所提及如以台北老陳火鍋、山東王記火鍋…類似方式申請商標註冊,恐怕同時掉到上述兩個商標識別性不足、不得取得商標註冊的規定裡,讓智慧財產局審查大人們輕鬆愉快、一桿進洞對您的案件駁回或要求您自廢武功把「地名」及「姓氏」商標權軸心部分聲明不在商標專用之列,除非您能主張您的商標已是眾所皆知的著名商標、符合商標後天識別性的但書規定,否則不是被駁回就是拿到自廢武功的紙老虎商標註冊證書。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審查基準彙編」連結網址:
(就自己點選1號候選人「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的規定吧)
http://www.tipo.gov.tw/ch/Download_DownloadPage.aspx?path=3564&Language=1&UID=8&ClsID=128&ClsTwoID=239&ClsThreeID=0


目前智慧財商標註冊資料裡,在現行商標審查基準下雖有多如牛毛的類似核准案例,不過幾乎99%都是自廢武功的拿半套的紙老虎商標。





1.  

萬華陳記:( 「萬華」、「陳記」不在專用之列。)

http://tmsearch.tipo.gov.tw/TIPO_DR/servlet/InitLogoPictureWordDetail?sKeyNO=098039440



2. 陳記高雄木瓜王: (
商標圖樣中之「陳記、高雄木瓜王、MR.CHENG、PAPAYA MILK」不在專用之列。)


http://tmsearch.tipo.gov.tw/TIPO_DR/servlet/InitLogoPictureWordDetail?sKeyNO=098013756



3. 李記: (
「李記」不在專用之列。)


http://tmsearch.tipo.gov.tw/TIPO_DR/servlet/InitLogoPictureWordDetail?sKeyNO=099039385



4. 林記虱目魚: (
商標圖樣中之『林記』、『虱目魚』不在專用之列。)


http://tmsearch.tipo.gov.tw/TIPO_DR/servlet/InitLogoPictureWordDetail?sKeyNO=098008284



5. 王記食品: (
商標圖樣中之「王記」、「王記食品」不在專用之列。)


http://tmsearch.tipo.gov.tw/TIPO_DR/servlet/InitLogoPictureWordDetail?sKeyNO=098017024


6. 老陳: (「老陳」、「Old Chen Tea」、「Taiwan」不在專用之列。)


http://tmsearch.tipo.gov.tw/TIPO_DR/servlet/InitLogoPictureWordDetail?sKeyNO=099035609



7.老方米糕: (
「老方」、「米糕」不在專用之列。)


http://tmsearch.tipo.gov.tw/TIPO_DR/servlet/InitLogoPictureWordDetail?sKeyNO=099020076


………等族繁不及備載的商標案例。


 


至於在民國98年1月1日「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尚未施行前核准的案例,基於當時無此審查基準及法律不能溯及既往的慣例,就不能拿張飛打岳飛比誰比較厲害;藉此作為與智慧財產局爭執的依據。


 


以上報憂不報喜的分析說明敬請參考。





 

參考資料 :

商標審查基準&從業經驗來研判商標查名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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