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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le ( 初學者 5 級)
2010-07-29 10:04:04
2010-08-03 10:05:38


 


 


【網友發問問題】



自有台灣品牌, 想在歐洲註冊歐盟有27國,應要單一國家註冊 或 只註冊歐盟即可?

 


Y信的回覆如下:



 


大仔您好唷!!

關於辦理「歐盟27國商標」註冊;或各別會員國的「內國商標」註冊哪個較優??


 目前歐洲地區商標註冊制度上,之所以有這種雙軌並行的商標註冊制度,其原因不外乎各有其優缺點,所以才有其並存的價值喔!



茲提供分析如下:

一.歐盟廿七國商標:

(一)優點:



1.事權統一、制度一致、單一窗口受理(歐盟商標局OHIM)。
2.審查速度算快(約8-10月)。
3.一經註冊商標權直接延申至27會員國,歐盟商標權與內國商標註冊案具同等效力。
4.註冊後於任一會員國有商標使用之實,即視同歐盟商標於全數會員國已使用,毋須一一於各會員國使用。
5.歐盟商標申請費用約是2-3內國商標註冊申請費,而且歐盟商標一申請案可指定3個商品類別,算是俗擱大碗。
6.歐盟商標萬一於公告期限被異議,可於冷靜期雙方協商並存註冊方案,實務上可大幅減低續行異議程序的機會。
7.註冊後一份證書、一個註冊號數、一個專用期限。
8.取得歐盟商標註冊後,對於日後新加入的會員國歐盟商標權自動延伸之該新成員國,毋須再追加註冊。(昔日歐盟商標剛開始時只有15個會員國後來擴充到27國,歐盟商標權免費自動延伸至新加入的12個成員國)



(二)缺點:



1.若歐盟商標在公告期間,與27會員國中
任一內國商標 或歐盟商標牴觸,冷靜期協商破裂被異議成立的話,那整件歐盟商標即告失效。不可諱言地歐盟商標立意良善,但風險相對大很多。




二.個別的內國商標:

(一)優點:

1.平均每一國家3-5萬的申請費,如僅鎖定歐洲1-2個國家的話,內國商標註冊真的會卡省。
2.商標審查上潛在具威脅性的商標較少,較不會有一步錯、步步錯的風險。


(二)缺點:



1.如歐盟27國全數以內國商標一一註冊方式處理,累積申請費用將為單一件歐盟商標的10倍以上成本。
2.各國商標制度不盡相同,所需準備送審文件各異,易造成申請上的困擾。
3.審查時間不一,有些國家快則2-3個月審查完成(如法國);有些國家3-4年還不一定審得出來(如義大利),易造成市場商機貽誤。
4.日後管理上十分不便,除證書很多張要妥善保管外,各國商標期限不同;有些以申請日起算、有些以註冊日起算,日後到期前的延展管制上工程較為耗大。




●結論:
由於兩種商標註冊制度階有其優缺點,以台灣廠商申請歐洲商標的習慣來說幾乎皆以歐盟商標為首選。 您是要世人皆醉唯您獨醒勒? 抑或跟隨大家一致的共同選擇隨波逐流呢?  您就不妨兩權相利取其重嘍。




 




參考資料 集多年心得之大成

 

 

  2010/08/03佳解答連結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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