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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時間:
wei ( 初學者 5 級)
2006-09-28 15:03:38
2006-10-02 15:50:34

Q:


進口的產品商標跟國內已註冊的商標類似, 那麼在台灣就不能販售嗎, 要改包裝嗎? 進口的商標是在進口國登記的, 那在台灣銷售會被類似已註冊的商標告侵權仿冒嗎?


Y信的回覆如下:


因台灣商標採:屬地主義及註冊主義,所以那個在台灣取得商標註冊的商標專用權人,在中華民國境內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利。任何人未經其同意輸入:同一或類似商品(主要參酌:商標商品分類簿)附有相同、近似而有致消費者混淆誤認的商標,都有侵權涉訟;面臨民刑事法律責任的風險,建議最好審慎評估。


因商標近似之認定在行政法上屬【不確定法律概念】,像與不像、到底要多像才構成侵權,採個案認定方式,並無一定標準。如果你是個消費者以客觀的角度來看兩個商標,異時異地隔離觀察而覺得兩商標會發生混淆誤認、搞不大清楚或產生系列產品之聯想的狀況發生,則可推論兩商標極可能構成近似,未經同意擅用恐衍生侵權風波。 


 


  2006/10 /02獲最佳解答連結網址: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609280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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