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子 ( 初學者 5 級) | ||||
2007-04-24 01:55:01 | ||||
2007-05-04 02:03:05 |
Q:
TM與®最大的不同在於,TM是使用中的商標,而R是已註冊的商標,那.......
1. 我是不是可以使用別人TM的商標?反正他又沒註冊,我使用了也沒犯法!
2. 如果我不能使用別人TM的商標,那他可以用哪條法律來告我?
3. 難道隨便的人都可以TM自已的商標嗎?先TM先贏?
※ Y信的回覆如下:
1.TM是TRADEMARK的縮寫,泛指用來當作商業交易上的識別標誌皆屬之,不以註冊為必要;就是可能有取得商標註冊或未取得商標註冊皆有可能。
2.你如果使用人家標示TM的商標的結果有三:
(1).在台灣未取得商標註冊的一般商標,當然沒啥事。
(2).在台灣已註冊的商標,當然已是商標侵權的問題。面臨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行政罰歸公庫)、另外亦需面對民事侵權賠償責任。
(3).在台灣未取得商標註冊的知名商標,有致消費者混淆誤認從中牟取不當利益,則可能遭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以違反公交法20條規定重懲。(一般都是廿萬起跳ㄉ行政罰款)
市場本來就有一套既有的遊戲規則在運作,將心比心陰人者人恆陰之,自創品牌自己走自己的路,事業才可長可久。跑法院那種沒產能貢獻的鳥事還是少碰,才不會勞命傷財、到頭來一場空啦!! 一點淺見不妨參酌,謝謝!
●2007/05/04榮獲最佳解答連結網址: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70424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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