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倫威力-嘉禾總裁 ( 初學者 5 級) | ||||
2009-11-21 11:41:40 | ||||
2009-12-07 12:47: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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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請問關於授權專利及商標代工使用合約要如何寫??
我是做專利拋棄型煙灰缸~~因是代工性質~~所以是在幫飯店代工時~~他飯店本身ㄉ商標部份是否要飯店業者簽合約時~~是否要與我簽定飯店商標使用~~不然在代工時我會將飯店ㄉ商標使用在拋棄型煙灰缸上色上面~~能否麻煩請幫我解答好ㄇ~~謝謝
Y信的回覆如下:
大大您好, 委 託 代 工 契 約 書 立代工契約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同 (以下簡稱為乙方)茲為代工 產品,經當事人間同意訂立契約條件於左: 第一 條:乙方願向甲方代工 產品,而甲方允諾付其代工費用。 第二 條:乙方所代工之產品應悉數交與甲方,不得有私自出賣或處分等行為。 第三 條:代工期間訂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止。 第四 條:甲方如拖延或短付代工費用時,乙方得對甲方所供給之材料, 或已成製品為行使留置權,甲方無異議。 第五 條:甲方有遲延給付時代工費用時,乙方得隨時解除契約,甲方無異議。 第六 條:甲方委託代工之產品包裝或外觀上,如附有甲方所指定之商標、專利、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時,甲方需無條件提供相關註冊或權利取得之證明文件影本乙份予乙方留存,如因上述標示發生侵權爭議時,須為甲方悉數承受與乙方無涉。 第七條:本約如有未盡之事宜,適用現行有關法令規定及一般社會慣例。 第八條: 關於本案,如有任何糾紛,應依誠實信用原則及業界成規解決,如有訴訟必要,雙方合意以 地方法院為一審管轄法院。 第九條:本約自簽定日啟生效。 第十條:本契約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契 約 書 人 甲 方: 統 一 編 號: 代 表 人: 地 址: 立契 約 書 人 乙 方 : 統 一 編 號: 代 表 人: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2009/12/07獲最佳解答連結網址: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112102766
茲提供平常提供給企業界朋友的代工合約書範本請查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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