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標法》第10條第1款第8項規定,「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什麼叫做「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呢?

聽起來好像很抽象,有說跟沒說一樣 XD

為了方便大家了解,在這邊就來舉一個我們最近辦理中國大陸商標申請案蠻常碰到的例子——「不規範漢字」。

 

中國商標局在2016年12月發布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中,明文列舉出幾種「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而不得註冊的案例,其中包含「商標含有『不規範漢字』或為『對成語的不規範使用』」。

 

蛤?什麼是「不規範漢字」?

再更白話一點,我們也可以理解為「自創字」或是「寫錯字」4.jpg

例如:逸少一點寫成「未命名.png」,就是中國所謂的「不規範漢字」;「五福」合在一起寫成「未命名2.png」也是。

 

 

那什麼叫做「對成語的不規範使用」?

例如:「隨心所禦(隨心所欲)」、「粘粘自喜(沾沾自喜)」、「左右逢緣(左右逢源」」……

 

蛤?這不是很有創意、很常見的利用諧音來取名的商標嗎?不能用喔?

 

不能、不能、不能,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早年中國審查官員對於這類型的申請案原則上不太會駁回,還是挺尊重商標權人的創意,但是這一兩年我們發現,凡是商標中包含「不規範漢字」或是「對成語的不規範使用」之申請案,被駁回的數量急遽增加,尤其是針對「不規範漢字」的情況更是明顯!

 

所以說~各個國家都有各個國家的奇特規範存在……

 

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建議一不做,二不休!(欸?!

將自創字商標做更大幅度地圖樣化設計,並且在提出申請時,採用「圖形」作為商標名稱,避免平鋪直敘的描述。例如:「容.png(容)」、「愛.png(愛)」、「龍.png(龍)」……等等,以上這些商標皆以「圖形」作為名稱並順利核准註冊~!

 

除此之外,針對某些較為罕見或是不清楚其究竟是否為「不規範漢字」的字詞,中國官方會發出補正通知書,要求申請人提供該字詞的規範寫法、讀音等,並檢送正規出版物上(例如:字典)該字詞的所在頁數及出版物封面影本。

此時,申請人可以依照官方要求,檢附字詞出處,惟所提供的資料原則上應來自於「正規出版物」,倘若真的遍尋不著(許多生僻字在字典當中是找不到的),也可以網路檢索資料作為檢附資料,但是審查官不一定會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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