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唷!

關於「電音三太子」是否能成為僅此一家別無分號、唯我獨尊的註冊商標一事。在2009年6月29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已作出明確的審查決定(參附件)。

*智財局核駁審定書:



 


【智財局核駁審定書連結網址】
http://tmsearch.tipo.gov.tw/RAVS/wfm30403.jsp?bid=79462


【智財局電音三太子商標案件主檔連結網址】
http://tmsearch.tipo.gov.tw/RAVS/wfm20103.jsp?Applno=097043738&ExamNo=


 


 


至於智財局無法准予「電音三太子」的主要考量乃是「電音三太子」已成為不少廟會陣頭、民俗團體廣泛使用的表演名稱,以消費者的觀點來看亦無法一看到「電音三太子」就會直接聯想到其原創者的專屬品牌,所以才會被不具「識別性的理由被打回票。

這問題的起源跟我們台中市中港交流道、中清交流道前滿坑滿谷黃色店招都說是老店的「太陽堂」太陽餅賣店情況類似,原創者太晚申請商標就算了;一堆同業趁勢搭他品牌便車,最後只能整碗打破變成眾人皆可使用的公版名、菜市場名,以上說明敬請參考,謝謝!!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阿信的商標會客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